- 問
- 柳林縣新聞中心人員職級晉升遭遇不公平待遇的問題
- 來信時間:2025-01-13
- 答
- 答復單位:柳林縣組織部
- 答復時間: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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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反映的問題后,我部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專門力量調查了解并核實情況,現就您反映的問題答復如下:一、關于轉為參公身份后任職問題:根據晉組通字〔2009〕91號文件批復,柳林縣新聞辦確定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副科級建制)。經市委組織部2012年6月呂組復字〔2012〕8號文件批復,您進行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登記后,應當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規定進行管理,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且在進行參公登記時,您本人無領導職務,根據2005年《公務員法》第三章職務與級別第十七條“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和第七章職務升降第四十四條“公務員晉升非領導職務,職務晉升規定的程序辦理”規定,最終確定為科員。結合您的學歷、工齡等實際情況,確定工資級別檔次。二、關于2019年以來職級未晉升問題:2015年1月,《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下發。同年2月,根據相關規定將您職級晉升為副科級。2018年,財政部、中央編辦、人社部聯合下發《關于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相關財政政策的通知》,明確“除行政執法機構外,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都要納入改革實施范圍”要求,根據文件精神,我縣新聞辦納入改革實施范圍。因單位涉改,為確保改革平穩推進,職級晉升工作暫緩開展。三、關于2025年工資套改問題:按照目前公務員工資執行標準“五年晉升一個級別,兩年晉升一個檔次”,經測算,來電人年度考核結果在“稱職”以上的,可以晉升級別。經市委組織部2024年5月文件批復,柳林縣新聞中心等單位確定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根據省、市相關要求,為確保做好我縣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后半篇文章”,分步驟分批次開展干部轉隸、人員分流等工作。截至目前,轉隸、分流等工作已全部完成。下一步,結合干部隊伍現狀和職級職數空缺情況,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穩步開展職級晉升,進一步激勵公務員(參公人員)擔當作為、敬業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