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發〔2024〕15號
柳林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柳林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
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柳林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柳林縣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柳林縣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
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教育部關于印發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辦法的通知》(教督〔2020〕1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我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全面提高學前教育質量,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關于印發〈山西省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教督〔2023〕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促進公平,提升質量”為核心,按照“政府主導、科學規劃、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工作思路,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機制,健全學前教育政策保障體系,擴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推進我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幼有優育的美好期盼。
二、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主導原則,落實地方政府發展學前教育的主體責任,力爭到2025年,形成完善的學前教育管理機制、辦園體制和政策保障體系,全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況、幼兒園保教質量等各項指標達到評估標準,順利通過省級評估和國家級認定,以優質普惠發展辦人民滿意的學前教育。
三、工作任務
(一)提高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擴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以上,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0%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5%以上。(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縣公安局、縣統計局)
(二)全面落實政府工作責任
1.黨的領導堅強有力。縣委、縣政府加強對學前教育的領導,落實發展學前教育的主體責任。把學前教育工作納入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建立部門工作協調機制,明確政府各部門及鄉鎮政府職責,不斷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幼兒園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實現全覆蓋。(責任單位: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委組織部、縣教育體育局)
2.發展規劃科學合理。制定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幼兒園布局科學合理。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采取新(改)建、合并、建設分園等措施優化公辦幼兒園教育資源。(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縣財政局)
3.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基本完善。實施公辦園挖潛增量工程,落實城區學前教育學位保障措施,農村地區每個鄉鎮至少有1所公辦中心園,依托鄉鎮中心幼兒園舉辦分園,多渠道擴大公辦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基本形成縣、鄉、村三級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縣公安局、縣統計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4.小區配套幼兒園管理規范。落實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做到與住宅項目首期建設同步規劃、設計、建設、驗收、交付使用“五同步”要求。現有小區配套幼兒園由本級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且運轉良好。(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縣教育體育局)
5.財政投入到位。承擔學前教育投入主體責任,建立學前教育經費投入保障機制,明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標準。落實不低于每生每年600元的公辦園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及普惠性民辦園生均財政補助標準,確保學前教育階段按在園幼兒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實現逐年只增不減。落實學前教育資助政策,持續鞏固入園率。(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教育體育局)
6.收費合理。制定并落實公辦園收費標準和普惠性民辦園收費辦法。幼兒園收費標準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動態調整。依法加強幼兒園收費監管,建立收費公示制度,確保縣域內幼兒園無不合理收費情況。(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財政局、縣教育體育局)
7.教師工資待遇有保障。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確保及時足額發放,編內編外教師同工同酬;參照公辦園合理確定民辦園相應教師工資收入。(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柳林縣管理部、縣財政局、縣教育體育局)
8.安全防控機制健全。落實教育、公安、生態環境、交通、住建、衛健、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對幼兒園相關方面的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全覆蓋的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縣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柳林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局)
9.監管制度比較完善。加強源頭監管,落實幼兒園準入管理。完善過程監管,落實年檢制度。建立督導評估制度,落實3~5年一輪覆蓋所有幼兒園的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制度和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全面消除縣城內無證園。(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縣公安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教育體育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大力提升幼兒園保教質量
1.辦園條件合格。2017年后規劃設計的幼兒園必須全部符合《幼兒園建設標準》(建標175-2016),室外游戲場地生均面積≥4平方米,幼兒活動用房生均建筑面積≥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積≥10.44平方米。2017年前規劃設計的幼兒園要有計劃地通過改擴建或減少招生人數等措施達標。玩教具和圖書配備要符合國家和省定標準。(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
2.班額普遍達標。縣域內85%以上的班額要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有關規定:小班班額不超過25人,中班和混齡班班額不超過30人,大班班額不超過35人。(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
3.教師配足配齊。按《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配足配齊各類幼兒園教職工,無“有編不補”情況。區域內幼兒園專任教師總數與在園幼兒總數之比不低于1:15;各幼兒園教職工與幼兒比不低于1:7,保教保育人員總數與在園幼兒比不低于1:9。(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體育局)
4.教師管理制度嚴格。建立健全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和定期注冊制度,全面落實幼兒園園長、教師持證上崗制度。落實幼兒園園長、教師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制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幼兒園普遍建立師德教育、考評、獎懲機制,不斷提高幼兒教師師德水平和業務素質。(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縣公安局)
5.落實科學保教要求。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規定,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實施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五大領域教育,堅決糾正超前學習行為,無“小學化”現象。(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
6.加強教研工作。健全縣級教研責任區制度,實現園本教研和區域教研常態化。建立覆蓋城鄉幼兒園的學前教育指導網絡,各教研片區每學期至少開展2次教研活動,推進學前教育均衡發展。(責任單位:縣教育體育局)
(四)積極推進社會認可
社會認可度調查的內容包括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落實學前教育政策、推動學前教育發展、提高保育教育質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會認可度達到85%以上。(責任單位:縣委辦、縣政府辦、縣教育體育局、縣融媒體中心)
四、實施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2024年10月底前)
1.召開“創建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動員會,統一思想,明確責任,聯合推進全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
2.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對照評估細則摸清發展現狀,列出問題清單,制定達標舉措。
3.教育督導部門落實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加強過程性督導,扎實推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
(二)整改落實階段(2024年12月底前)
1.各有關單位按照指標體系和省、市督導意見,明確階段性創建任務及時間節點,壓實責任,積極整改。
2.建立問題銷號制度,按月匯總工作進展,確保所有問題整改到位。
3.整理完善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縣指標檔案資料,對我縣創建工作進行全面自查評估,形成自評報告。
(三)申報迎評階段(2024年12月底—2025年)
1.提請市級初核,提交相關申報資料。
2.迎接省、市級督導評估,針對反饋意見進行整改。
3.迎接國家督導評估。針對反饋意見進一步整改,并建立長效機制,落實監測制度,鞏固普及普惠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各成員單位要深刻認識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對促進我縣學前教育發展的重要意義,堅持把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作為依法履職、改善民生的一項重要任務,要結合部門職責積極完善政策,落實縣政府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的主體責任。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安排部署、親自督促推進,擰緊扣實責任鏈條,確保我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實效。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成員單位要明確目標任務,強化責任落實,對照評估指標,制定有效措施,創建工作時間表、路線圖,確保創建工作方向明、任務清。同時,各成員單位要加強配合,通力協作,扎實推進創建工作。協調聯絡機制辦公室要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各有關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匯報,著力解決制約學前教育發展的難點問題,確保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順利開展。
(三)加強督導,問責問效。建立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專項督查制度,縣政府督查室會采取經常性督導和集中督導或隨機督導的方式,對各部門和幼兒園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結果作為對各鄉鎮及涉教部門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的重要內容。對進展緩慢、舉措不實、推進不力的,加大問責力度,對造成責任事故的將嚴格追究有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通過多種途徑向社會廣泛宣傳學前教育法規、政策及在推動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中涌現出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著力營造全社會重視、關心和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學前教育的需求。
2.申報縣佐證材料清單
附件1
柳林縣縣域學前教育
一、組成人員
組長:燕明星 縣委副書記、政府縣長
副組長:武麗云 縣政府副縣長
薛 東 縣委辦主任
白素國 縣教育體育局局長
成員:穆錦彪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委編辦主任
李東明 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劉巨珍 縣衛生健康局局長
蔡育新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局長
孔 堯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馬彥榮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王 昶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劉海洪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李鵬舉 縣統計局局長
付東偉 縣消防救援局局長
賈四勇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王建峰 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局長
強永平 縣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謝奮明 縣財政局副局長
呼永科 縣融媒體中心主任
郭麗宏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柳林縣管理部主任
各鄉鎮鄉鎮長
協調聯絡機制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體育局,辦公室主任由白素國同志兼任,具體負責全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統籌協調、詳細規劃、組織實施、檢查指導管理等工作。
二、工作職責
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加強督查,統籌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并出臺指導性文件。
縣委組織部:負責規范幼兒園黨的組織建設工作,并將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納入對各職能部門、鄉鎮年度考核內容。
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創建工作的統籌協調、具體規劃、檢查指導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縣、園學前教育普及普惠資料建檔工作,加強與省、市教育業務部門涉及普及普惠工作的銜接和溝通匯報工作。
縣委編辦:落實教師編制,及時對全縣幼兒園教職工編制進行動態調整,合理核定師資編制。
縣發展和改革局:制定縣域內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政策,核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出臺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相關文件。
縣財政局:對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撥款依規做到“三個落實”,即落實省定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省定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保障教師工資待遇。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對幼兒園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和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對侵占幼兒園的違法建筑進行清理,配合縣教育體育局等部門做好幼兒園園舍及消防安全工作;負責參與縣域內無證幼兒園的治理工作,依法查處取締幼兒園及周邊無照經營攤商。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幼兒園建設用地規劃、征用、審批等工作;將幼兒園建設項目列入城鎮建設總體規劃,做好幼兒園建設用地的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公辦幼兒園編內與編外教師同工同酬政策文件,落實省定或本地保障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收入有關政策;擴大教師來源渠道,對招聘工作予以政策保證,及時足額補充聘用新教師;會同縣教育體育局做好教師招聘、崗位管理和職務評聘等相關工作,切實落實學前教育教師工資待遇。
縣公安局:負責提供相關人口數據證明;對幼兒園及周邊環境進行綜合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加強警園共建,對幼兒園交通安全進行指導;依法打擊無證幼兒園。
縣統計局:負責提供相關人口數據證明。
縣應急管理局:出具近兩年來學前教育無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材料;提供便利服務,統籌、協調指導幼兒園消防、安全生產工作。
縣衛生健康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監督、指導幼兒園衛生保健、衛生監督和疾病防控工作,核發幼兒園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證;指導幼兒園做好幼兒體檢。
市生態環境局柳林分局:定期對幼兒園環境安全進行檢查,對幼兒園的環境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和評估,為幼兒園提供環境安全方面的專業指導。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幼兒園校車的安全監管。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幼兒園食堂和食品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核查餐飲服務許可證;依法查處取締幼兒園及周邊無照經營固定門店;加強幼兒園收費監管,查處幼兒園亂收費行為。
縣消防救援局:負責參與縣域內幼兒園消防檢查以及相關培訓等。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充分運用電視、廣播、抖音等媒介,廣泛宣傳學前教育法律法規和重教興教先進事跡,大力營造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的濃厚氛圍。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柳林縣管理部:負責提供各類幼兒園教師住房公積金憑證。
各鄉鎮人民政府:加強幼兒園周邊環境和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綜合治理;組織動員適齡兒童按時入園,提供相關人口數據證明。
附件2
申報縣佐證材料清單
一、縣委、縣政府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相關文件
(一)縣委、縣政府推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相關文件、會議紀要和活動記錄。
(二)縣級學前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及相關記錄。
二、學前教育專項布局規劃、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中包含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的相關內容
(一)幼兒園布局總體規劃文件。
(二)普惠性幼兒園建設情況。
三、包含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的相關文件,包含企事業單位、部門、高校、街道、村集體辦幼兒園財政補助政策的相關文件,包含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的相關文件。
(一)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的相關文件;公辦園名單;撥款使用明細表。
(二)關于建立完善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和財政補助政策的文件;企事業等單位辦園名單;企事業單位等公辦幼兒園參照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撥款使用明細表。
(三)普惠性民辦園認定和管理辦法有關資料;補助標準的有關文件;扶持政策的相關文件;普惠性民辦園名單、獎補政策、補助情況等扶持憑證。
四、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名單公示網址,包含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收費標準的相關文件。
(一)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名單公示網址。
(二)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規范幼兒園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縣教育體育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等關于印發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和管理辦法的通知、調整收費標準的文件通知等。
(四)部分幼兒園收費公示牌照片。
五、落實公辦園和民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相關文件
(一)縣委、縣政府、縣教育體育局關于保障公辦園教師和民辦園教師待遇的決議、文件、會議紀要。
(二)關于公辦園編內、編外幼兒教師同工同酬相關政策、措施、會議紀要或管理辦法。
(三)部分公辦幼兒園在編教師工資待遇表;編外教師工資五險一金參保證明及明細等。
(四)幼兒園無群體性工資待遇問題有效投訴證明。
六、落實幼兒園安全監管責任聯動機制的相關文件
(一)各部門落實幼兒園安全監管責任聯動機制的相關文件、方案、會議記錄等。
(二)各部門對幼兒園審批結果、年檢記錄、日常管理記錄等。
(三)縣教育體育局提供幼兒園保教人員無犯罪記錄。
七、包含民辦園審批、年檢等制度的相關文件;民辦幼兒園信息備案和公示情況(可僅提供網址);上一年度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報告;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相關文件
(一)民辦幼兒園審批文件。
(二)民辦園年檢有關文件、資料。
(三)民辦幼兒園基本信息備案情況和公示情況的資料。
(四)上一年度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報告。
(六)幼兒園責任督學名單、督學責任區具體劃分及掛牌督導情況。
八、包含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定期注冊、培訓、師德師風及園長隊伍建設等制度的相關文件
(一)幼兒園園長教師資格準入的有關制度、文件;園長和教師數量、持證數、持證比例。
(二)教師資格證定期注冊工作安排、資格注冊花名表。
(三)縣域內幼兒教師培訓的有關通知、文件;財政投入培訓經費保障資料。
(四)師德師風等制度的相關文件、制度。
(五)園長隊伍建設方面的材料。